静止图像裁切/长宽比

通常情况下使用RF或EF镜头,会以约36.0×24.0mm的感应器尺寸拍摄图像(全画幅拍摄),但在裁切拍摄时,可分离并放大图像的中央约1.6×(APS-C尺寸)来实现如同使用远摄镜头的效果,或可在拍摄前根据需要设定长宽比。RF-SEF-S镜头使用约1.6裁切系数(APS-C尺寸)拍摄中央的3:2区域。

  1. 选择[拍摄: 静止图像裁切/长宽比]。

  2. 选择选项。

    • 选择[全画幅]、[1.6倍 (裁切)]、[1:1 (长宽比)]、[4:3 (长宽比)]或[16:9 (长宽比)]。
    • 使用RF-SEF-S镜头时,会自动设为[1.6倍 (裁切)],且其他选项不可用。
    • 如不想改变拍摄区域显示,则按设定前往步骤4。
  3. 选择显示拍摄区域的方法。

    • 在步骤2的屏幕中,按信息按钮。
    • 选择显示类型,然后按设定

    注意

    • 当设为[1.6倍 (裁切)]或使用RF-SEF-S镜头时,优中/普通中/优小1/普通小1图像画质选项不可用。
    • 设定[1.6倍 (裁切)]时,将图像画质设为优中/普通中/优小1/普通小1进行拍摄将分别生成优大/普通大/小2图像。
    • 当设定[1:1 (长宽比)]、[4:3 (长宽比)]或[16:9 (长宽比)]时,使用RF-SEF-S镜头进行拍摄会自动清除设置,并使用[1.6倍 (裁切)]以3:2长宽比进行拍摄。
  4. 拍摄照片。

    设置示例

    设定全画幅

    设定裁切区域(1.6倍)或使用RF-SEF-S镜头时

    设定1:1/轮廓

    设定4:3/掩蔽

    • 当设定[1.6倍 (裁切)]或使用RF-SEF-S镜头时,会显示放大约1.6倍的图像。
    • 当设定[1:1 (长宽比)]、[4:3 (长宽比)]或[16:9 (长宽比)]时,会拍摄黑色掩盖或轮廓线区域范围内的图像。

注意

  • 当设定[1.6倍 (裁切)]或使用RF-SEF-S镜头时,RAW拍摄时不会记录裁切区域以外的区域。
  • 当设定[1.6倍 (裁切)]或使用RF-SEF-S镜头时,[拍摄区域]在显示上不生效。
  • [自定义功能: 添加裁切信息]仅在设定[全画幅]时可用。
  • 使用外接闪光灯时,不会执行基于[拍摄: 静止图像裁切/长宽比]设置的闪光灯自动变焦(闪光覆盖范围自动调整)。

注意事项

  • 有关当设定裁切或长宽比时的像素计数的详细信息,请参阅静止图像像素计数
  • 当设定裁切或长宽比时,会在垂直和水平方向维持约为100%的视野覆盖范围。
  • 当设定长宽比时,长宽比信息会添加至RAW图像,且以全画幅进行拍摄。当回放RAW图像时,用于拍摄的图像区域会以线条指示。请注意,在幻灯片播放时只会显示拍摄图像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