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光模式选择

您可以选择四种方法之一测量被摄体亮度。

  1. 闪光曝光补偿/测光模式按钮(定时器 06秒)。

  2. 选择测光模式。

    • 注视机顶液晶显示屏或注视取景器的同时,转动主拨盘拨盘。
  • 评价测光 评价测光

    这是一种通用的测光模式,也能适用于逆光被摄体。相机自动调整适合场景的曝光。

  • 局部测光 局部测光

    由于逆光等原因而导致被摄体周围有过于明亮的光线时有效。

  • 点测光 点测光

    当对被摄体的某一特定部分进行测光时有效。将在取景器中显示点测光圈。

  • 中央重点平均测光 中央重点平均测光

    对整个区域平均测光,但偏重于取景器中央。

注意事项

  • 默认情况下,相机会按以下方式设定曝光。

    设为评价测光时,保持半按快门按钮会在相机通过单次自动对焦合焦后锁定曝光(自动曝光锁)。设为局部测光/点测光/中央重点平均测光时,会在照片拍摄的瞬间设定曝光(半按快门按钮时不会锁定曝光值)。

  • 通过将[自定义功能1: 点测光与自动对焦点联动]设为[与有效的自动对焦点联动] (),可将点测光与所有自动对焦点联动。
  • 通过[自定义功能2: 对焦后自动锁定曝光的测光模式] (),您可设定是否在通过单次自动对焦合焦后锁定曝光(自动曝光锁)。

多点测光

通过指定点测光的多个区域,可根据所选区域的平均测光来确定整体曝光量。多点测光在程序自动曝光快门优先自动曝光光圈优先自动曝光模式下可用。

  1. 将测光模式设为点测光(点测光)。

  2. 多功能按钮(定时器 16秒)。

    • 将点测光圈依次对准要进行曝光对比的每个区域,然后在每个区域按多功能按钮。
    • 每个点测光区域的相对曝光量会显示在取景器中的右方。这些曝光量会进行平均测光以获得当前的曝光量。

    • 参考曝光量指示标尺上的三个点的同时,可设定此状态下的曝光补偿并确定所需效果的最终曝光量。

注意事项

  • 可进行最多八个点的点测光。
  • 在下列情况下,会清除已保存的曝光值。

    • 在进行最后一个点测光后测光定时器结束时(定时器 16秒)
    • 按以下任一按钮时:模式驱动模式/自动对焦操作闪光曝光补偿/测光模式ISO自动对焦点选择曝光补偿白平衡选择
  • 即使[自定义功能1: 点测光与自动对焦点联动]设为[与有效的自动对焦点联动] (),也可以进行多点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