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傳送無線閃光拍攝

當您使用支援無線電傳送無線閃光燈攝影的佳能閃光燈時,使用多支閃光燈進行無線照明拍攝就像一般 E-TTL II / E-TTL 自動閃光拍攝一樣簡單。

系統的設計使 EL-1(版本2)(傳送單元)的設定會自動套用至無線控制的閃光燈(接收單元)。如此便不需要在拍攝過程中操作接收單元。

擺放位置與範圍

  • 使用單一接收單元進行自動閃光(

    (1) RECEIVEREL-1 (版本2)

    (2) SENDEREL-1 (版本2)

    (3) 傳送距離:約30 m / 98.4 ft.

  • 使用多組接收單元進行自動閃光(

    使用兩或三組接收單元,可做到E-TTL II / E-TTL自動閃光攝影,而且可以視需要調整閃光燈比例(閃燈輸出比例)。

    (1) 2組(A、B)

    (2) 3組(A、B、C)

    注意

    • 事先拍攝幾張測試相片,並測試閃光()。
    • 傳送範圍可能會縮短,端視閃光燈擺放位置、周圍環境和天氣情況等因素而定。

    注意事項

    • 使用隨附的小型底座架設接收單元。
  • 以各組不同的閃燈模式進行拍攝(

    這只是閃燈模式設定的其中一個範例。

    (1) E-TTL II

    (2) E-TTL II

    (3) 手動閃光

    (4) 天花板

    (5) 手動閃光

    (6) 手動閃光

無線電傳送與光脈衝傳送之間的差異

用無線電傳送進行無線拍攝較之用光脈衝傳送進行無線拍攝具備一些優勢,例如,受障礙物干擾較少,且不必將接收單元的無線感應器朝向傳送單元。主要的功能差異如下。

功能 無線電傳送 光脈衝傳送
傳送距離 約為 30 m / 98.4 ft. 約為 15 m / 49.2 ft.(室內)
閃燈組控制 最多5組*1
(A、B、C、D、E)
最多3組
(A、B、C)
接收單元控制 最多15個 無限制
頻道 自動,頻道1–15 頻道1–4
無線電ID 0000-9999
接收單元控制 測試閃光
造型閃光 是*2
釋放 是*3

1-3:根據相機不同而有限制(*1:特定相機的限制以燈組特定閃燈模式進行拍攝,*2:從接收單元進行測試閃光/造型閃光,*3:從接收單元遙控釋放)。

群組控制

閃燈組A

如果需要更多燈光或複雜的照明,可以新增接收單元。針對已新增的接收單元,只要指定您希望變較亮的閃燈組(A、B或C)即可。

例如,當三支接收單元設定為閃燈組 A 時,它們全都作為A組中的單一高輸出閃光燈進行控制。

注意

  • 若要使A、B和C三組閃光,請設定為 A:B C。當閃光燈設定為 A:B 時,C組不會閃光。
  • 將閃燈組C中的單元直接瞄準拍攝主體可能會造成曝光過度。

注意事項

  • 換算成級數時,8:1至1:1至1:8的閃光比例相當於3:1至1:1至1:3(以1/2級為增量)。

特定相機的限制

可能會限制無線電傳送無線閃光燈攝影時的功能,具體視相機而定。

  • 2012年以及其後上市的EOS數位相機

    以2012年及其後上市的EOS數位相機使用閃光燈時,可以在閃光模式和閃光同步速度等沒有任何限制的情況下拍攝。

    雖然EOS 4000D/3000D, EOS 1500D/2000D, EOS 1300DEOS 1200D發佈於2012年之後,但其功能限制與截止至2011年所發佈的EOS數位相機相同(詳情見以下說明)。

  • 2011年及之前上市同時相容於E-TTL的EOS相機

    以下列相機使用閃光燈時,不能使用E-TTL自動閃光進行無線電傳送無線拍攝。使用手動閃光()或光脈衝傳送無線閃光燈拍攝()。

    EOS-1Ds, EOS-1D, EOS-1V, EOS-3, EOS 50/50E, EOS 300, EOS 500N, EOS 3000N/66, EOS IX, EOS IX7

    而且以2011年及之前上市的EOS數位相機或EOS菲林型相機使用閃光燈時,會有下列限制。

    • (1)最快閃光同步快門速度慢一級。

      請查看您相機的最高閃光同步速度(X = 1/***秒),並以最多比最高閃光同步速度慢一級的快門速度拍攝(範例:在 X = 1/250 秒時,可在 1/125 至 30 秒的範圍內進行無線電傳送無線閃光燈攝影)。

      如果將快門速度較最快閃光同步快門速度降慢一級,同步速度警告 警告將消失。

    • (2)不能進行高速同步拍攝。
    • (3)不能進行組閃燈()。
    • (4)不能從接收單元進行造型閃光()或從接收單元進行遙控釋放()。
    • (5)在連結拍攝期間不能作為「接收相機」()。僅可將其作為「傳送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