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單一接收單元進行自動閃光拍攝
本節說明在使用安裝在相機上的EL-10作為傳送單元與EL-10作為接收單元時的基本全自動無線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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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一個單元設定為傳送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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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一個單元設定為接收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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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頻道與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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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好相機與其他閃光燈。
- 將它們放置在擺放位置與範圍中所示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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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傳送單元 十字鍵上的 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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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閃光模式設定為 。
- 轉動 轉盤來選擇 ,然後按下 。
- 接收單元在拍攝過程中會自動設定為 ,由傳送單元控制。
- 確認閃燈組控制設定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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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連線並確認閃光燈已充電。
- 確認 指示燈亮綠燈。
- 確認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的閃光燈準備就緒指示燈已亮起。
- 確認傳送單元LCD面板上出現表示傳送單元/接收單元充電完成的 圖示(1)(沒有顯示 )。
- 如需有關傳送單元LCD面板照明的詳細資訊,請參閱LCD面板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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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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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照片。
- 如同一般閃光燈攝影,在設置相機之後拍攝。
注意
- 除非 指示燈亮起,否則不可能進行無線電傳送。再次檢查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的傳送頻道和無線電ID。如果無法使用相同設定連接,請重新啟動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
注意事項
- 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的閃光覆蓋範圍設定為24 mm。您也可以手動設定閃光覆蓋範圍。
- 傳送單元也可以閃光()。
- 當EL-10設定為接收單元時,也可以透過按下相機的景深預覽按鈕發出造型閃光()。當EL-10設定為傳送單元時,則無法以此方式發出造型閃光。
- 當閃光燈設定為傳送單元時,自動關閉電源會在約5分鐘內生效。
- 若要開啟處於自動關閉電源模式中的接收單元,請按下傳送單元測試閃光按鈕。
- 當相機的測光計時器或類似功能啟動時,無法進行測試閃光。
- 您可在C.Fn-10中變更接收單元上自動關閉電源的生效時間。
LCD面板照明
在無線電傳送無線閃光燈攝影中,傳送單元LCD面板的開啟或關閉取決於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閃燈組)是否已充電。
當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沒有充滿電時,傳送單元LCD面板會亮起。LCD面板照明會在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充飽電後約12秒關閉。
當您拍攝照片而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恢復充電時,傳送單元LCD面板會再次亮起。
注意
- 只要傳送單元或任何接收單元(閃燈組)未充飽電,傳送單元LCD面板上就會顯示 。拍攝之前,請先確認LCD面板上沒有顯示 。
套用無線功能的閃光燈攝影
無線系統無需在接收單元上設定以下功能,這些功能是根據傳送單元設定而自動配置的。這使得無線閃光燈攝影與一般閃光攝影非常相似。
使用多支發送單元
多個裝置可設定為傳送單元。透過切換發送單元所連接的相機,使用其他相機也可以在相同的照明安排下(使用相同的接收單元)進行無線閃光燈攝影。
當使用多支傳送單元時,LCD面板上會顯示 。
注意
- 指示燈熄滅或LCD面板上顯示 表示閃光燈未連接。檢查傳送頻道與無線電ID之後,重新啟動各個傳送單元。
- 在無線電傳送無線閃光燈攝影中,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的總數不得超過 16。
注意事項
- 即使傳送單元為子傳送單元,仍可進行閃光燈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