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單一接收單元進行自動閃光拍攝

本節說明在使用安裝在相機上的EL-10作為傳送單元與EL-10作為接收單元時的基本全自動無線拍攝。

  1. 將一個單元設定為傳送單元。

    • 將裝在相機上的EL-10設定為傳送單元()。
    • 也可以使用具備無線電傳送無線傳送單元功能的裝置作為傳送單元。
  2. 將一個單元設定為接收單元。

    • 將要由傳送單元進行無線控制的EL-10設定為接收單元()。
    • 也可以使用具備無線電傳送無線接收單元功能的其他閃光燈。
  3. 檢查頻道與ID。

    • 如果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上的傳送頻道和無線電ID不一樣,請將它們設定為相同()。
  4. 放好相機與其他閃光燈。

  5. 按下傳送單元 十字鍵 十字鍵上的 MODE 按鈕。

  6. 將閃光模式設定為 ETTL

    • 轉動 選擇轉盤 轉盤來選擇 ETTL,然後按下 選擇/設定
    • 接收單元在拍攝過程中會自動設定為 ETTL,由傳送單元控制。
    • 確認閃燈組控制設定為 ALL
  7. 檢查連線並確認閃光燈已充電。

    • 確認 LINK 指示燈亮綠燈。
    • 確認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的閃光燈準備就緒指示燈已亮起。
    • 確認傳送單元LCD面板上出現表示傳送單元/接收單元充電完成的 接收單元充電完成 圖示(1)(沒有顯示 CHARGE)。
    • 如需有關傳送單元LCD面板照明的詳細資訊,請參閱LCD面板照明
  8. 檢查操作。

    • 按下傳送單元測試閃光按鈕。
    • 閃光燈會閃光。如果未閃光,請確認其位於傳送範圍內()。
  9. 拍攝照片。

    • 如同一般閃光燈攝影,在設置相機之後拍攝。

注意

  • 除非 LINK 指示燈亮起,否則不可能進行無線電傳送。再次檢查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的傳送頻道和無線電ID。如果無法使用相同設定連接,請重新啟動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

注意事項

  • 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的閃光覆蓋範圍設定為24 mm。您也可以手動設定閃光覆蓋範圍。
  • 傳送單元也可以閃光()。
  • EL-10設定為接收單元時,也可以透過按下相機的景深預覽按鈕發出造型閃光()。當EL-10設定為傳送單元時,則無法以此方式發出造型閃光。
  • 當閃光燈設定為傳送單元時,自動關閉電源會在約5分鐘內生效。
  • 若要開啟處於自動關閉電源模式中的接收單元,請按下傳送單元測試閃光按鈕。
  • 當相機的測光計時器或類似功能啟動時,無法進行測試閃光。
  • 您可在C.Fn-10中變更接收單元上自動關閉電源的生效時間。

LCD面板照明

在無線電傳送無線閃光燈攝影中,傳送單元LCD面板的開啟或關閉取決於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閃燈組)是否已充電。

當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沒有充滿電時,傳送單元LCD面板會亮起。LCD面板照明會在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充飽電後約12秒關閉。

當您拍攝照片而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恢復充電時,傳送單元LCD面板會再次亮起。

注意

  • 只要傳送單元或任何接收單元(閃燈組)未充飽電,傳送單元LCD面板上就會顯示 CHARGE。拍攝之前,請先確認LCD面板上沒有顯示 CHARGE

套用無線功能的閃光燈攝影

無線系統無需在接收單元上設定以下功能,這些功能是根據傳送單元設定而自動配置的。這使得無線閃光燈攝影與一般閃光攝影非常相似。

注意事項

  • 您也可以在每個接收單元上手動設定閃燈曝光補償和閃光覆蓋範圍。
  • EL-10 設定為傳送單元時,可將其他佳能閃光燈設定為接收單元,進行無線電傳送無線後簾同步拍攝。如需相容閃光燈的詳細資訊,請參閱補充資訊()。

使用多支發送單元

多個裝置可設定為傳送單元。透過切換發送單元所連接的相機,使用其他相機也可以在相同的照明安排下(使用相同的接收單元)進行無線閃光燈攝影。

當使用多支傳送單元時,LCD面板上會顯示 SUB SENDER

注意

  • LINK 指示燈熄滅或LCD面板上顯示 未無線連接傳送單元 表示閃光燈未連接。檢查傳送頻道與無線電ID之後,重新啟動各個傳送單元。
  • 在無線電傳送無線閃光燈攝影中,傳送單元與接收單元的總數不得超過 16。

注意事項

  • 即使傳送單元為子傳送單元,仍可進行閃光燈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