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傳送無線閃光拍攝

當您使用支援無線電傳送無線閃光燈攝影的佳能閃光燈時,使用多支閃光燈進行無線照明拍攝就像一般 E-TTL II / E-TTL 自動閃光拍攝一樣簡單。

系統的設計使 EL-10(傳送單元)的設定會自動套用至無線控制的閃光燈(接收單元)。如此便不需要在拍攝過程中操作接收單元。

擺放位置與範圍

  • 使用單一接收單元進行自動閃光(

    (1) RECEIVER EL-10

    (2) SENDER EL-10

    (3) 傳送距離:約30 m / 98.4 ft.

  • 使用多組接收單元進行自動閃光(

    使用兩或三組接收單元,可做到E-TTL II / E-TTL自動閃光攝影,而且可以視需要調整閃光燈比例(閃燈輸出比例)。

    (1) 2組(A、B)

    (2) 3組(A、B、C)

    注意

    • 事先拍攝幾張測試相片,並測試閃光()。
    • 傳送範圍可能會縮短,端視閃光燈擺放位置、周圍環境和天氣情況等因素而定。

    注意事項

    • 使用隨附的小型底座架設接收單元。
  • 以各組不同的閃燈模式進行拍攝(

    這只是閃燈模式設定的其中一個範例。

    (1) E-TTL II

    (2) E-TTL II

    (3) 手動閃光

    (4) 天花板

    (5) 手動閃光

    (6) 手動閃光

群組控制

閃燈組A

如果需要更多燈光或複雜的照明,可以新增接收單元。針對已新增的接收單元,只要指定您希望變較亮的閃燈組(A、B或C)即可。

例如,當三支接收單元設定為閃燈組 A 時,它們全都作為A組中的單一高輸出閃光燈進行控制。

注意

  • 若要使A、B和C三組閃光,請設定為 A:B C。當閃光燈設定為 A:B 時,C組不會閃光。
  • 將閃燈組C中的單元直接瞄準拍攝主體可能會造成曝光過度。

注意事項

  • 換算成級數時,8:1至1:1至1:8的閃光比例相當於3:1至1:1至1:3(以1/2級為增量)。

特定相機的限制

使用EL-10以外的閃光燈作為接收單元可能會限制無線電傳送無線閃光燈攝影中可使用的功能。如需可用功能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閃光燈作為接收單元的使用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