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溫度上升而限制閃光
在短時間內重複使用連續、頻閃或造型閃光可能會使閃光燈頭、電池和電池艙附近區域的溫度升高。
重複閃光會逐漸增加閃光間隔,最長約4秒,以避免因過熱而磨損或損壞閃光燈頭。在此狀態下繼續閃光將會自動限制閃光。
請注意,當閃光受到限制時,會顯示高溫警告圖示,而且閃光燈攝影間隔會自動設定為約8或20秒(分別為等級1和等級2)。
溫度上升警告
在這兩個等級中,隨著內部溫度升高,會顯示不同的警告圖示。達到等級1之後繼續閃光,會將狀態變更為等級2。
顯示/提示音 | 等級1 (閃光間隔:約8秒) |
等級2 (閃光間隔:約20秒) |
---|---|---|
圖示 | ||
LCD面板照明 | 點亮 | 閃爍 |
提示音 | P.Fn-05設定為[0]:警告提示音 |
造型燈溫度上升警告
當造型燈變熱時,會出現警告下列警告。
若要清除警告,請將控制桿直接推入,或按下 按鈕。
如果造型燈周圍的環境溫度過高,造型燈可能會變暗或關閉。
顯示 | 等級1 | 等級2 | ||
---|---|---|---|---|
圖示 | ||||
開啟時 | 關閉時 | 開啟時 | 關閉時 | |
亮度 | 設定為最大亮度時:變暗 | 關閉 |
電池溫度上升警告
連續閃光次數與休息時間
下表顯示在顯示等級1警告之前的估計連續閃光次數,以及在可以恢復正常閃光燈攝影之前所需的估計休息時間。
功能 | 等級1警告之前的 估計連續閃光次數 |
所需的估計休息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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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光覆蓋範圍 | |||
14 mm*1、24 mm–28 mm | 35–200 mm | ||
連續,全功率輸出() | 40次或以上 | 85次或以上 | 至少40分鐘 |
造型閃光() | |||
頻閃() | 視閃光條件而異 | - |
根據佳能測試標準,在手動閃燈模式下測量。
使用充滿電的新電池LP-EL
1:使用散光板時
注意
-
連續閃光之後,請勿觸摸閃光燈頭、電池或電池艙附近。
在短時間重複使用連續閃光或造型閃光之後,請勿觸摸閃光燈頭、電池或電池艙附近。閃光燈頭、電池與電池艙附近區域可能會變很燙,會有燙傷的風險。
注意
- 當閃光受限時,請勿打開或關上電池艙蓋。如果這麼做,將會取消閃光限制,這可能非常危險。
- 即使沒有顯示等級1警告,閃光間隔也會隨著閃光燈頭變熱而變長。
- 出現等級1警告之後,請停止使用閃光燈至少40分鐘。
- 即使在出現等級1警告後停止閃光,仍有可能顯示等級2警告。
- 在 閃燈模式中或高溫下進行閃光燈攝影可能會比表中所示時間更早限制閃光次數。
- 有關閃光次數注意事項,請參閱關於閃光燈連續閃光的注意事項、頻閃和造型閃光。
- 在極少數情況下,高溫等環境因素可能會妨礙閃光。
- 當P.Fn-05設定為[1]()時,閃光燈不會發出警告提示音,即使在限制閃光時也是如此。
- 當C.Fn-22設定為[1]()時,即使閃光燈頭變熱,LCD面板照明也不會發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