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溫度上升而限制閃光
連續閃光、頻閃或者以很短的間隔反覆進行造型閃光時,閃光燈頭、電池以及電池艙附近區域的溫度可能會增加。
反覆進行閃光時,閃光間隔會在最高約4秒的範圍內逐步增加,以避免閃光燈頭因為過熱而劣化或損壞。在這種狀態下繼續反覆閃光時,閃光燈的閃光會自動受限。
而且,當閃光受限時,會顯示警告圖示以提示溫度上升,同時閃光間隔(可以進行閃光攝影的時間)會自動設定為約8秒鐘(等級1)或約20秒鐘(等級2)。
溫度上升警告
如果閃光燈的內部溫度或電池溫度上升,則會分兩級顯示警告圖示。在等級1的狀態中繼續反覆閃光時,狀態會變成等級2。
顯示 / 聲音 | 等級1 (閃光間隔:約8秒) |
等級2 (閃光間隔:約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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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 | ||
LCD面板照明 | 點亮 | 閃爍 |
提示音 | 當P.Fn-06設定為0時:警告提示音開啟 |
造型燈溫度上升警告
當造型燈的溫度上升時會顯示警告畫面。
垂直按控制桿或 按鈕清除警告畫面上的警告訊息。
如果造型燈的周圍溫度過高,燈可能會變暗或熄滅。
顯示 | 等級1 | 等級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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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 | ||||
亮起 | 熄滅 | 亮起 | 熄滅 | |
亮度 | 設定最大亮度時:變暗 | 熄滅 |
電池溫度上升警告
連續閃光次數與休息時間
下表所示為出現警告前的連續閃光次數(等級1),以及可以執行正常閃光攝影前所需的休息時間(原則上)。
功能 | 達到1級警告前的連續閃光次數(原則上) | 所需間隔時間(原則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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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光覆蓋範圍 | ||||
14 mm - 135 mm | 150 mm - 200 mm | |||
連續全輸出() | 風扇驅動 | 170次或以上 | 160次或以上 | 50分鐘或更久 |
風扇停止 | 50次或以上 | |||
造型閃光() | 風扇驅動 | 130次或以上 | ||
風扇停止 | 50次或以上 | |||
頻閃() | 視閃光條件而異 | - |
設定為手動閃光並根據我們的測試標準測定
注意
-
進行連續閃光時,不要觸摸閃光燈頭、電池或電池倉附近的區域。
以很短的間隔反覆進行連續閃光或造型閃光時,不要觸摸閃光燈頭、電池或電池倉附近的區域。閃光燈頭、電池與電池倉附近區域會變得很燙,會有燙傷的風險。
注意
- 不要在閃光受限時打開或關上電池倉蓋。因閃光受限會取消,故此舉很危險。
- 即使沒有顯示1級警告,但閃光間隔也會隨著閃光燈頭溫度的上升而延長。
- 如果出現1級警告,請至少休息50分鐘。
- 即使在顯示1級警告時停止閃光燈閃光,也可能還是會顯示2級警告。
- 在 閃光模式或高溫下進行閃光拍攝時,閃光次數可能會限定為少於表中所列值。
- 關於閃光燈閃光次數的注意事項,請參閱「連續閃光」、「頻閃」或「造型閃光」。
- 在極少數情況下,閃光燈可能會因溫度上升等環境因素影響而不閃光。
- 出現警告(等級1)前的連續閃光次數是單獨使用EL-1 或搭載小型電池 CP-E4N(另售)一起使用時的次數。如果使用除 CP-E4N 以外的外接電源,則出現警告(等級1)前的連續閃光次數會變得更少。
- 使用反射轉接器時、使用彩色濾鏡時、以及同時使用反射轉接器與彩色濾鏡時,出現警告前的連續閃光次數會變得更少一點。
- 設定P.Fn-06-1 ()時,即使閃光受到限制,也不會發出警告聲。
- 設定C.Fn-22-1()時,即使閃光燈頭的溫度上升,LCD面板也不會亮起以示警告。
- 使用小型電池 CP-E4N(另售)時,另請參考 CP-E4N 的使用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