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记录显示

可对屏幕上的图像或短片记录时取景器中的图像使用放大显示功能,利用此功能可以查看对焦情况或其他细节。放大显示不会影响记录的短片或HDMI视频输出。

  1. 选择[拍摄: 放大记录显示]()。

  2. 设定为[开(屏幕/取景器]。

  3. 放大图像。

    • 点击拍摄屏幕上的[放大或缩小]或按放大或缩小按钮。
    • 每次点击[切换记录显示放大倍率]或按下分配为[切换记录显示放大倍率]功能的按钮,会按照以下顺序放大图像倍率:2×至5×至10×。
    • 放大位置在自动对焦点或面部检测的向导框中间,否则会使用之前的放大位置。
  4. 移动放大的区域。

    • 使用多功能控制钮根据需要移动放大区域。
    • 要使放大区域居中,请径直按多功能控制钮
    • 要恢复实际大小,请点击[放大或缩小]或按实际大小按钮。

注意

  • 以下情况下,此功能不可用或受限。

    • 帧频为[100.0P]或更高的4K短片记录
    • 帧频为[72帧/秒S&F]或更高的4K慢/快动作短片记录
    • 安装了VR镜头
    • [拍摄: 片门全开]设定为[]且[拍摄: 短片记录格式]设定为除[RAW]以外的选项时(放大倍率被限制为2×)
  • 即使按下拍摄屏幕上的信息按钮,放大显示期间也不会显示亮度信息。
  • 将[拍摄: 放大记录显示]设为[开(屏幕/取景器]时的注意事项

  • 启用放大显示时,如果已经开启了短片伺服自动对焦,则会在已选自动对焦区域继续对焦。也可以放大自动对焦区域外的图像区域。
  • 放大显示期间不会显示自动对焦点。
  • 短片记录就绪状态下放大视图相当于放大记录显示。
  • 拍摄就绪状态下的操作与正常放大显示的操作不同。有关[拍摄: 放大记录显示]设定为[]时的操作详情,请参阅放大显示
  • 如果在放大时执行[直接选择自动对焦点]或[将自动对焦点设为中央],则自动对焦点不会移动,只会移动放大区域。
  • 不支持从Camera Connect或EOS Utility控制放大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