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止图像裁切/长宽比
在拍摄前,可以更改图像区域。使用[1.6倍 (裁切)]时,图像感应器的中央(相当于APS-C尺寸的区域)视角将相当于焦距约为所示焦距1.6倍的镜头的视角。通过其他设置选项,可以更改用于拍摄的长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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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 裁切/长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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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选项。
- 选择[全画幅]、[1.6倍 (裁切)]、[1:1 (长宽比)]、[4:3 (长宽比)]或[16:9 (长宽比)]。
- 使用RF-S/EF-S镜头时,会自动设为[1.6倍 (裁切)],且其他选项不可用。
- 如不想改变拍摄区域显示,则按按钮前往步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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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显示拍摄区域的方法。
- 在步骤2的屏幕中,按按钮。
- 选择显示类型,然后按按钮。
注意
- 当设为[1.6倍 (裁切)]或使用RF-S/EF-S镜头时,///图像画质选项不可用。
- 设定[1.6倍 (裁切)]时,将图像画质设为///进行拍摄将分别生成///图像。
- 当设定[1:1 (长宽比)]、[4:3 (长宽比)]或[16:9 (长宽比)]时,使用RF-S/EF-S镜头进行拍摄会自动清除设置,并使用[1.6倍 (裁切)]以3:2长宽比进行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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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照片。
- 当设定[1.6倍 (裁切)]或使用RF-S/EF-S镜头时,会显示放大约1.6倍的图像。
- 当设定[1:1 (长宽比)]、[4:3 (长宽比)]或[16:9 (长宽比)]时,会拍摄黑色掩盖或轮廓线区域范围内的图像。
注意
- 当设定[1.6倍 (裁切)]或使用RF-S/EF-S镜头时,RAW拍摄时不会记录裁切区域以外的区域。
- 当设定[1.6倍 (裁切)]或使用RF-S/EF-S镜头时,[拍摄区域]在显示上不生效。
- [: 添加裁切信息]仅在设定[全画幅]时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