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止图像裁切/长宽比

在拍摄前,可以更改图像区域。使用[1.6倍 (裁切)]时,图像感应器的中央(相当于APS-C尺寸的区域)视角将相当于焦距约为所示焦距1.6倍的镜头的视角。通过其他设置选项,可以更改用于拍摄的长宽比。

  1. 选择[拍摄: 静止图像裁切/长宽比]。

  2. 选择选项。

    • 选择[全画幅]、[1.6倍 (裁切)]、[1:1 (长宽比)]、[4:3 (长宽比)]或[16:9 (长宽比)]。
    • 使用RF-S/EF-S镜头时,会自动设为[1.6倍 (裁切)],且其他选项不可用。
    • 如不想改变拍摄区域显示,则按设定按钮前往步骤4。
  3. 选择显示拍摄区域的方法。

    • 在步骤2的屏幕中,按信息按钮。
    • 选择显示类型,然后按设定按钮。

    注意

    • 当设为[1.6倍 (裁切)]或使用RF-S/EF-S镜头时,优中/普通中/优小1/普通小1图像画质选项不可用。
    • 设定[1.6倍 (裁切)]时,将图像画质设为优中/普通中/优小1/普通小1进行拍摄将分别生成优大/普通大/小2/小2图像。
    • 当设定[1:1 (长宽比)]、[4:3 (长宽比)]或[16:9 (长宽比)]时,使用RF-S/EF-S镜头进行拍摄会自动清除设置,并使用[1.6倍 (裁切)]以3:2长宽比进行拍摄。
  4. 拍摄照片。

    • 当设定[1.6倍 (裁切)]或使用RF-S/EF-S镜头时,会显示放大约1.6倍的图像。
    • 当设定[1:1 (长宽比)]、[4:3 (长宽比)]或[16:9 (长宽比)]时,会拍摄黑色掩盖或轮廓线区域范围内的图像。

注意

  • 当设定[1.6倍 (裁切)]或使用RF-S/EF-S镜头时,RAW拍摄时不会记录裁切区域以外的区域。
  • 当设定[1.6倍 (裁切)]或使用RF-S/EF-S镜头时,[拍摄区域]在显示上不生效。
  • [自定义功能: 添加裁切信息]仅在设定[全画幅]时可用。

注意事项

  • 有关当设定裁切或长宽比时的像素计数的详细信息,请参阅静止图像像素计数
  • 当设定裁切或长宽比时,会在垂直和水平方向维持约为100%的视野覆盖范围。
  • 当设定长宽比时,长宽比信息会添加至RAW图像,且以全画幅进行拍摄。当回放RAW图像时,用于拍摄的图像区域会以线条指示。请注意,在幻灯片播放时只会显示拍摄图像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