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止图像裁切/长宽比
通常情况下使用RF或EF镜头,会以约35.9×23.9 mm的感应器尺寸拍摄图像(全画幅拍摄),但在裁切拍摄时,可分离并放大图像的中央约1.6×(APS-C尺寸)来实现如同使用远摄镜头的效果,或可在拍摄前根据需要设定长宽比。EF-S和RF-S镜头可拍摄中央的3:2区域,应用的裁切系数为1.6倍(APS-C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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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裁切/长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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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选项。
- 选择[全画幅]、[1.6倍 (裁切)]、[1:1 (长宽比)]、[4:3 (长宽比)]或[16:9 (长宽比)]。
- 使用EF-S和RF-S镜头时,会自动设为[1.6倍 (裁切)],且其他选项不可用。
- 如不想改变拍摄区域显示,则按前往步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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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显示拍摄区域的方法。
- 在步骤2的屏幕中,按按钮。
- 选择显示类型,然后按。
注意
- 当设为[1.6倍 (裁切)]或使用EF-S或RF-S镜头时,///图像画质选项不可用。
- 设定[1.6倍 (裁切)]时,将图像画质设为///进行拍摄将分别生成///图像。
- 当设定[1:1 (长宽比)]、[4:3 (长宽比)]或[16:9 (长宽比)]时,使用EF-S镜头进行拍摄会自动清除设置,并使用[1.6倍 (裁切)]以3:2长宽比进行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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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照片。
设置示例
设定时
设定或使用EF-S镜头时
设定/时
设定/时
- 当设定[1.6倍 (裁切)]或使用EF-S镜头时,会显示放大约1.6倍的图像。
- 当设定[1:1 (长宽比)]、[4:3 (长宽比)]或[16:9 (长宽比)]时,会拍摄黑色掩盖或轮廓线区域范围内的图像。
注意
- 当设定[1.6倍 (裁切)]或使用EF-S镜头时,RAW拍摄时不会记录裁切区域以外的区域。
- 当设定[1.6倍 (裁切)]或使用EF-S镜头时,[拍摄区域]在显示上不生效。
- [:添加裁切信息]仅在设定[全画幅]时可用。
- 使用外接闪光灯时,不会执行基于[:裁切/长宽比]设置的闪光灯自动变焦(闪光覆盖范围自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