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止图像裁切/长宽比
通常情况下使用RF或EF镜头,会以约36.0×24.0mm的感应器尺寸拍摄图像(全画幅拍摄),但在裁切拍摄时,可分离并放大图像的中央约1.6(APS-C尺寸)来实现如同使用远摄镜头的效果,或可在拍摄前根据需要设定长宽比。RF-S和EF-S镜头使用约1.6裁切系数(APS-C尺寸)拍摄中央的3:2区域。
- 
                                
选择[
:
裁切/长宽比]。

 - 
								
选择选项。

- 选择[全画幅]、[1.6倍 (裁切)]、[1:1 (长宽比)]、[4:3 (长宽比)]或[16:9 (长宽比)]。
 - 使用RF-S和EF-S镜头时,会自动设为[1.6倍 (裁切)],且其他选项不可用。
 - 如不想改变拍摄区域显示,则按
前往步骤4。
 
 - 
								
选择显示拍摄区域的方法。

- 在步骤2的屏幕中,按
按钮。
 - 选择显示类型,然后按
。
 
注意
- 当设为[1.6倍 (裁切)]或使用RF-S或EF-S镜头时,
/
/
/
图像画质选项不可用。
 - 设定[1.6倍 (裁切)]时,将图像画质设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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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拍摄将分别生成
/
/
/
图像。
 - 当设定[1:1 (长宽比)]、[4:3 (长宽比)]或[16:9 (长宽比)]时,使用RF-S或EF-S镜头进行拍摄会自动清除设置,并使用[1.6倍 (裁切)]以3:2长宽比进行拍摄。
 
 - 在步骤2的屏幕中,按
 - 
								
拍摄照片。
设置示例
设定
时

设定
或使用RF-S或EF-S镜头时

设定
/
时

设定
/
时

- 当设定[1.6倍 (裁切)]或使用RF-S或EF-S镜头时,会显示放大约1.6倍的图像。
 - 当设定[1:1 (长宽比)]、[4:3 (长宽比)]或[16:9 (长宽比)]时,会拍摄黑色掩蔽或轮廓线区域范围内的图像。
 
 
注意
- 当设定[1.6倍 (裁切)]或使用RF-S或EF-S镜头时,RAW拍摄时不会记录裁切区域以外的区域。
 - 当设定[1.6倍 (裁切)]或使用RF-S或EF-S镜头时,[拍摄区域]在显示上不生效。
 - [
:添加裁切信息]仅在设定[全画幅]时可用。
 - 使用外接闪光灯时,不会执行基于[
:
裁切/长宽比]设置的闪光灯自动变焦(闪光覆盖范围自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