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单个接收器自动闪光

本节介绍基本的全自动无线拍摄,发送器为安装在相机上的EL-10,接收器为EL-10

  1. 将单元设为发送器。

    • 将安装在相机上的EL-10设为发送器()。
    • 还可以将配备了无线电传输无线发送器功能的其他设备用作发送器。
  2. 将单元设为接收器。

    • 将发送器无线控制的EL-10设为接收器()。
    • 还可以使用配备了无线电传输无线接收器功能的其他闪光灯。
  3. 检查频道和ID。

    • 如果发送器和接收器的传输频道和无线电ID不同,则将其设为相同的设置()。
  4. 放置相机和其他闪光灯。

  5. 按下发送器十字键十字键上的模式按钮。

  6. 将闪光模式设为ETTL

    • 转动选择转盘转盘,选择ETTL,然后按选择/设置
    • 在受发送器控制的拍摄期间,接收器自动设为ETTL
    • 确认闪光组控制设为全部
  7. 检查连接并确保闪光灯单元已回电。

    • 确认联动指示灯以绿色点亮。
    • 确认发送器和接收器的闪光就绪指示灯点亮。
    • 确认在发送器液晶显示屏上显示指示发送器/接收器回电完毕的接收器回电完成图标(1) (未显示回电)。
    • 有关发送器液晶显示屏照明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液晶显示屏照明
  8. 检查操作。

    • 按发送器测试闪光按钮。
    • 闪光灯将闪光。如果不闪光,则确认它在传输范围内()。
  9. 拍摄照片。

    • 与常规闪光摄影相同,请在配置相机后进行拍摄。

注意

  • 除非联动指示灯点亮,否则无法进行无线电传输。再次检查发送器和接收器的传输频道和无线电ID。如果无法以相同的设置连接,则重新启动发送器和接收器。

注意事项

  • 发送器和接收器的闪光覆盖范围设为24 mm。还可以手动设定闪光覆盖范围。
  • 发送器也可闪光()。
  • EL-10设为接收器时,可以通过按相机的景深预览按钮进行造型闪光()。当EL-10设为发送器时,无法以此方式进行造型闪光。
  • 当闪光灯设为发送器时,需要约5分钟才能自动关闭电源。
  • 要打开处于自动关闭电源模式的接收器,请按发送器测试闪光按钮。
  • 当激活相机的闪光计时器或类似功能时,无法进行测试闪光。
  • 可以在C.Fn-10中更改到接收器自动关闭电源生效为止的时间。

液晶显示屏照明

在无线电传输无线闪光摄影中,发送器液晶显示屏会根据发送器和接收器(闪光组)是否已回电而亮起或熄灭。

发送器和接收器未完全回电时,发送器液晶显示屏亮起。在发送器和接收器完全回电后约12秒内,液晶显示屏照明会熄灭。

在拍摄过程中发送器和接收器重新开始回电时,发送器液晶显示屏会再次亮起。

注意

  • 只要发送器或任何接收器(闪光组)未完全回电,回电就会显示在发送器液晶显示屏上。拍摄前,请确认液晶显示屏上未显示回电

应用无线功能的闪光摄影

使用无线系统可省去在接收器上设定以下功能,这些功能可基于发送器设置自动配置。这样可以使无线闪光摄影更像普通闪光摄影。

注意事项

  • 还可在每个接收器上手动设定闪光曝光补偿和闪光覆盖范围。
  • EL-10设为发送器且将其他佳能闪光灯设为接收器时,可以进行无线电传输无线后帘同步拍摄。有关兼容闪光灯的详细信息,请参阅补充信息()。

使用多个发送器

可以将多个设备设为发送器。还可以切换安装了发送器的相机,以使用其他相机在相同的照明布局下(使用相同的接收器)进行无线闪光摄影。

在使用多个发送器时,子发送器会显示在液晶显示屏上。

注意

  • 联动 指示灯熄灭或液晶显示屏上显示发送器无线未连接,表示闪光灯未连接。检查传输频道和无线电ID后,重新启动每个发送器。
  • 在无线电传输无线闪光摄影中,发送器和接收器的总数不得超过16个。

注意事项

  • 即使发送器是子发送器,也可以进行闪光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