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单个接收器自动闪光
本节介绍基本的全自动无线拍摄,发送器为安装在相机上的EL-10,接收器为EL-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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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单元设为发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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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单元设为接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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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频道和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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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相机和其他闪光灯。
- 将其放置在定位和范围中所示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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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发送器十字键上的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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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闪光模式设为。
- 转动转盘,选择,然后按。
- 在受发送器控制的拍摄期间,接收器自动设为。
- 确认闪光组控制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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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连接并确保闪光灯单元已回电。
- 确认指示灯以绿色点亮。
- 确认发送器和接收器的闪光就绪指示灯点亮。
- 确认在发送器液晶显示屏上显示指示发送器/接收器回电完毕的图标(1) (未显示)。
- 有关发送器液晶显示屏照明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液晶显示屏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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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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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照片。
- 与常规闪光摄影相同,请在配置相机后进行拍摄。
注意
- 除非指示灯点亮,否则无法进行无线电传输。再次检查发送器和接收器的传输频道和无线电ID。如果无法以相同的设置连接,则重新启动发送器和接收器。
注意事项
- 发送器和接收器的闪光覆盖范围设为24 mm。还可以手动设定闪光覆盖范围。
- 发送器也可闪光()。
- 当EL-10设为接收器时,可以通过按相机的景深预览按钮进行造型闪光()。当EL-10设为发送器时,无法以此方式进行造型闪光。
- 当闪光灯设为发送器时,需要约5分钟才能自动关闭电源。
- 要打开处于自动关闭电源模式的接收器,请按发送器测试闪光按钮。
- 当激活相机的闪光计时器或类似功能时,无法进行测试闪光。
- 可以在C.Fn-10中更改到接收器自动关闭电源生效为止的时间。
液晶显示屏照明
在无线电传输无线闪光摄影中,发送器液晶显示屏会根据发送器和接收器(闪光组)是否已回电而亮起或熄灭。
发送器和接收器未完全回电时,发送器液晶显示屏亮起。在发送器和接收器完全回电后约12秒内,液晶显示屏照明会熄灭。
在拍摄过程中发送器和接收器重新开始回电时,发送器液晶显示屏会再次亮起。
注意
- 只要发送器或任何接收器(闪光组)未完全回电,就会显示在发送器液晶显示屏上。拍摄前,请确认液晶显示屏上未显示。
应用无线功能的闪光摄影
使用无线系统可省去在接收器上设定以下功能,这些功能可基于发送器设置自动配置。这样可以使无线闪光摄影更像普通闪光摄影。
使用多个发送器
可以将多个设备设为发送器。还可以切换安装了发送器的相机,以使用其他相机在相同的照明布局下(使用相同的接收器)进行无线闪光摄影。
在使用多个发送器时,会显示在液晶显示屏上。
注意
- 指示灯熄灭或液晶显示屏上显示,表示闪光灯未连接。检查传输频道和无线电ID后,重新启动每个发送器。
- 在无线电传输无线闪光摄影中,发送器和接收器的总数不得超过16个。
注意事项
- 即使发送器是子发送器,也可以进行闪光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