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訂自動對焦功能

可詳細設定自動對焦功能以適合拍攝風格或主體。

[自訂自動對焦操作]

自動對焦無法使用時鏡頭的操作

可指定無法自動對焦主體時應用的鏡頭操作。

  • ON: 繼續對焦搜索

    如使用自動對焦無法成功對焦,會驅動鏡頭以搜索精確的對焦。

  • OFF: 停止對焦搜索

    如自動對焦開始後對焦偏差極大或無法成功對焦,則不會執行鏡頭驅動。這可防止由於對焦搜索驅動而使鏡頭嚴重脫焦。

注意

  • 對於超遠攝鏡頭或其他對焦驅動範圍較大的鏡頭,建議設定為[停止對焦搜索],這樣可避免因鏡頭明顯脫焦時由對焦搜索驅動導致的大幅對焦延遲。

[自訂自動對焦操作](靜止影像拍攝時)

伺服第一影像優先

您可以設定使用伺服自動對焦的第一張影像的自動對焦操作特性及快門釋放時機。

  • : 同等優先

    對焦及快門釋放時機同等優先。

  • : 釋放

    即使沒有成功對焦,按下快門按鈕亦會立即拍攝相片。想要優先拍攝關鍵瞬間影像而非成功對焦時,這十分有效。

  • : 對焦

    成功對焦前,按下快門按鈕不會拍攝相片。想要在拍攝影像前成功對焦時,這十分有效。

注意事項

  • 連續拍攝中的第二張及隨後的拍攝將優先釋放時機。

單次自動對焦釋放優先

您可以為單次自動對焦指定是否優先對焦或釋放時機(當使用輕觸快門拍攝時除外)。

  • : 對焦

    成功對焦前不會拍攝相片。想要在拍攝影像前成功對焦時,這十分有效。

  • : 釋放

    快門釋放優先於對焦。這在拍攝關鍵瞬間尤為重要時非常有用。

    請注意,無論主體是否合焦,相機都會拍攝。

預先自動對焦

在開始拍攝前,使拍攝主體大致對焦。設為[啟用]時,半按快門按鈕後相機會立即進行對焦。

注意

  • 請注意,設為[啟用]時,由於會連續驅動鏡頭並消耗電池電量,因此可拍攝的數量會較少。

自動對焦輔助光發光

可啟用或關閉相機或EOS相機專用閃光燈的自動對焦輔助光發光。

  • ON: 啟用

    需要時啟用自動對焦輔助光發光。

  • OFF: 關閉

    關閉自動對焦輔助光發光。如不想發射自動對焦輔助光時設定。

注意

  • 閃光燈的[自動對焦: 自動對焦輔助光發光]自訂功能設定為[關閉]時,閃光燈的自動對焦輔助光發光功能會關閉。

[自訂控制]

限制自動對焦區域

可以將可用的自動對焦區域限制在常用的區域中。選擇可用的自動對焦區域並按下SET以加入核取標記[核取標記]。選擇[確定]註冊設定。有關自動對焦區域的詳細資訊,請參閱自動對焦區域

注意

  • 無法同時清除所有項目的[核取標記]標記。

注意事項

  • [自動對焦: 限制自動對焦區域]右端的星號表示預設設定已被變更。

限制要偵測的主體

您可以將[自動對焦: 要偵測的主體]中的可用設定選項限制為偏好選項。選擇要排除的選項,然後按下SET以清除[核取標記]。選擇[確定]註冊設定。

注意

  • 無法同時清除所有項目的[核取標記]標記。

注意事項

  • [自動對焦: 限制要偵測的主體]右端的星號表示預設設定已被變更。

左/右眼睛偵測

您可以將[自動對焦: 眼睛偵測]中的可用設定選項限制為偏好選項。選擇要排除的選項,然後按下SET以清除[核取標記]。選擇[確定]註冊設定。

注意

  • 無法同時清除所有項目的[核取標記]標記。

注意事項

  • [自動對焦: 左/右眼偵測]右端的星號表示預設設定已被變更。

[自訂控制](靜止影像拍攝時)

與方向連結的自動對焦點

可以為水平拍攝和垂直拍攝設定不同類型的自動對焦區域或自動對焦點位置。

  • : 縱向/橫向都相同

    水平拍攝和垂直拍攝使用相同自動對焦區域中的相同自動對焦點或區域自動對焦框。

  • : 不同的自動對焦點:區域+點

    可以為各個相機方向((1) 水平拍攝、(2) 垂直拍攝且相機手柄在上方、(3) 垂直拍攝且相機手柄在下方())設定不同類型的自動對焦區域,或是不同的自動對焦點或區域自動對焦框。

    要根據相機方向自動切換到其他類型的自動對焦區域,或是其他自動對焦點或區域自動對焦框位置時,此功能非常有用。

    會儲存為三個相機方向各自指定的自動對焦區域及自動對焦點或區域自動對焦框。

  • : 不同的自動對焦點:只有點

    可以為各個相機方向((1) 水平、(2) 垂直且相機手柄在上方、(3) 垂直且相機手柄在下方)設定不同的自動對焦點或區域自動對焦框。要根據相機方向自動切換到其他自動對焦點或區域自動對焦框位置時,此功能非常有用。

    會儲存為三個相機方向各自指定的自動對焦點或區域自動對焦框位置。

注意

  • 如在[設定: 重設相機]下選擇[重設個別設定]中的[基本設定](),會恢復為預設設定[縱向/橫向都相同]。將清除方向(1)-(3)的設定,並選擇全區域自動對焦作為自動對焦區域選項。
  • 如果更換鏡頭,可能會清除設定。

[手動對焦相關]

鏡頭電子手動對焦

對於已安裝支援電子手動對焦的鏡頭,可以指定手動對焦調整的操作。

  • OFF: 關閉

    鏡頭的對焦模式開關設為自動對焦時,會關閉手動對焦調整。

  • : 單次後關閉

    當[自訂控制: 為拍攝自訂按鈕]中的[半按快門按鈕]設為[測光與自動對焦啟動]以外的選項時,會在單次自動對焦後關閉手動對焦調整。

  • : 單次→啟用

    單次自動對焦後,如您持續半按快門按鈕,可手動調整對焦。

  • : 單次→啟用(放大)

    單次自動對焦後,如您持續半按快門按鈕,可手動調整對焦。可放大合焦的區域並透過轉動鏡頭對焦環來手動調整對焦。

  • ON: 啟用(實際大小)

    當相機開啟並配有兼容[電子全時手動對焦]的鏡頭時,始終可以進行手動對焦調整。

    對於不兼容[電子全時手動對焦]的鏡頭,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在靜止影像拍攝期間,[自動對焦: 預先自動對焦]設為[關閉]
    • 在短片記錄期間,[自動對焦: 短片伺服自動對焦]已暫停或設為[關閉]
  • 啟用(單次→放大)

    提供[啟用(實際大小)]功能,使您能夠在單次自動對焦操作後透過轉動鏡頭對焦環來放大合焦的區域。

注意

  • 使用[單次→啟用(放大)]時,即使拍攝後立即半按快門按鈕的同時轉動鏡頭對焦環,顯示也可能不會放大。如出現此情況,可透過釋放快門按鈕,待[放大或縮小]出現,然後半按快門按鈕的同時轉動鏡頭對焦環來放大顯示。

注意事項

  • 有關鏡頭手動對焦規格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鏡頭使用說明書。
  • 有關兼容[電子全時手動對焦]的鏡頭的詳細資訊,請造訪佳能網站()。

[手動對焦相關](靜止影像拍攝時)

使用快門按鈕取消手動對焦放大

將此功能設定為[],可以在手動對焦模式下拍攝靜止影像時透過半按快門按鈕來取消放大檢視。

使用放大檢視檢查對焦或其他細節後,如果想要在拍攝前快速調整視角,該功能非常有用。

注意

  • 不適用於鏡頭電子手動對焦的放大檢視。

[手動對焦相關](短片記錄時)

對焦後追蹤

對於自動對焦模式下的短片記錄,您可以透過轉動鏡頭對焦環來切換要對焦的主體。

停止轉動對焦環後,追蹤框[追蹤主體]會顯示在合焦的主體上。

在主體合焦之前不會顯示追蹤框[追蹤主體]。

  • 開(追蹤框)

    轉動鏡頭對焦環會在所選對焦主體上顯示橙色追蹤框。每轉動一下對焦環會將追蹤框移動到不同景深的主體並切換對焦。

    請注意,當[拍攝: 放大短片記錄顯示]設為[開 (螢幕/觀景器)]時,還會在放大檢視期間切換對焦,但不會顯示追蹤框。

  • 開(無追蹤框)

    啟動此功能但不顯示追蹤框。

  • OFF:

    關閉此功能。

注意

  • 無法選取移動中主體或在任何位置都未合焦的主體。
  • 除非景深不同,否則無法選擇主體,因此無法選擇風景或遠距離的景物。
  • 視乎焦距、光圈值、拍攝距離或其他主體條件,可能無法選擇景深差異很小的區域。
  • 當此功能處於啟用狀態時,使用對焦環會關閉基於輕觸的主體選擇以及啟動或停止追蹤的按鈕操作。

注意事項

  • 設為[鏡頭電子手動對焦]且滿足以下條件時,此功能可以使用對焦環切換主要主體。

    • [自動對焦: 自動對焦區域]設為[彈性區域自動對焦1]至[彈性區域自動對焦3]的範圍或設為[全區域自動對焦]
    • [拍攝: 數碼變焦]設為[]
    • 未按下AF-ON按鈕
  • 有關[自動對焦: 鏡頭電子手動對焦]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鏡頭電子手動對焦
  • 將[短片伺服自動對焦]設為[啟用]時

    當[自動對焦: 鏡頭電子手動對焦]設為[啟用(實際大小)]或[啟用(單次→放大)]時,您可以使用兼容[電子全時手動對焦]的RF鏡頭的對焦環來切換主要主體。

  • 將[短片伺服自動對焦]設為[關閉]或設定[暫停短片伺服自動對焦]時

    當[自動對焦: 鏡頭電子手動對焦]設為[關閉]以外的選項時,您可以使用兼容[電子全時手動對焦]和[自動對焦: 鏡頭電子手動對焦]的RF鏡頭的對焦環來切換主要主體。請注意,如果[自動對焦: 鏡頭電子手動對焦]設為[啟用(實際大小)]或[啟用(單次→放大)],則此功能僅在[自訂控制: 短片的快門按鈕功能]中的[半按]設為[只測光]以外的選項時生效。

  • 有關兼容[自動對焦: 鏡頭電子手動對焦]和[電子全時手動對焦]的鏡頭的詳細資訊,請造訪佳能網站()。
  • 如果同一景深下有多個主體,則操作如下所示。

    • [自動對焦: 要偵測的主體]中設定的主體優先。
    • 如果[自動對焦: 要偵測的主體]中設定的多個主體均出現,則自動對焦區域中心的主體優先。
    • 如果其他物件與[自動對焦: 要偵測的主體]中設定的主體一起出現,則該主體優先。
  • 可以在[自訂控制: RF鏡頭MF時對焦環靈敏度]中調整RF鏡頭對焦環的靈敏度()。

[各種設定/各種設定]

註冊/召回自動對焦相關設定

您可以儲存目前的自動對焦設定,並一次應用所有設定。

注意

  • 步驟4中的畫面上列出了目前的相機設定,可用於註冊設定。此畫面上列出的項目無法變更。
  • 以下[自動對焦]設定頁項目不適用於此功能。

    • 單次自動對焦釋放優先
    • 預先自動對焦
    • 自動對焦輔助光發光
    • 手動對焦峰值設定
    • 對焦導引

註冊

  1. 選擇[自動對焦: 註冊/召回自動對焦相關設定]()。

  2. 選擇[註冊設定]。

  3. 選擇設定的名稱。

    • 在尚未註冊自動對焦設定的名稱旁會顯示[無資料]。
    • 要重新命名設定,請按下INFO按鈕。
  4. 選擇要註冊的自動對焦設定。

    • 所有選擇的自動對焦設定都將被註冊。要清除或重新選擇設定,請轉動速控轉盤1轉盤選擇設定,然後按下SET
    • 選擇完設定後,選擇[確定]。

召回

  1. 選擇[自動對焦: 註冊/召回自動對焦相關設定]()。

  2. 選擇[召回]。

  3. 選擇設定的名稱。

    • 轉動速控轉盤1轉盤選擇名稱,然後按下SET確認選擇。
  4. 查看註冊的詳細資訊並選擇[確定]。

    • 查看註冊的詳細資訊時,可以使用多功能控制器捲動畫面。

[主體偵測](短片記錄時)

主體切換靈敏度

您可以設定在短片記錄過程中偵測到新主體時切換對焦的難易度。數值越高,越容易切換主體。

  • 透過這些等級設定,在主要主體偏離自動對焦點時,減少相機追蹤不同的主體的傾向。數值越小,相機的反應速度就越慢。

    在搖攝期間或障礙物進入自動對焦點時,要防止自動對焦點快速追蹤非目標主體,此設定會很有效。

  • 這些等級設定使相機對自動對焦點獲取的主體反應更靈敏。數值越大,相機的反應速度就越快。

    當您想要持續追蹤快速靠近或遠離相機的主體時,或者當您希望相機能夠容易切換主體時,該功能較為有效。

[伺服自動對焦特性](短片記錄時)

短片伺服自動對焦速度

可以設定短片伺服自動對焦的自動對焦速度。當您在短片記錄過程中使用兼容慢速對焦轉換的鏡頭時,將[自動對焦: 短片伺服自動對焦]中的[短片伺服自動對焦]設為[啟用]即可啟用此功能。*

自動對焦速度可以在1-10的範圍內調整以適合拍攝風格。

* 短片記錄期間支援慢速對焦轉換的鏡頭

兼容2009年之後推出的USM及STM鏡頭。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佳能網站()。

注意

  • 使用某些鏡頭時,即使調整自動對焦速度,速度可能也不會變更。

注意事項

  • 在未啟動時執行的操作將等同於[自動對焦速度]設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