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短片記錄顯示

在短片記錄過程中,可以放大顯示螢幕或觀景器上的影像,從而能夠檢查焦點或其他細節。放大顯示不會影響記錄的短片或HDMI視訊輸出。

  1. 選擇[拍攝: 放大短片記錄顯示]()。

  2. 設為[開 (螢幕/觀景器)]。

  3. 放大影像。

    • 輕點拍攝畫面上的[放大或縮小]或按下放大或縮小按鈕。
    • 每次輕點[切換記錄顯示放大率]或按下指定給[切換記錄顯示放大率]的按鈕時,放大比例都會變更(從2×到5×到10×)。
    • 放大位置位於用於自動對焦點或臉部偵測的導引框的中央,否則,將使用之前的放大位置。
  4. 移動放大的區域。

    • 使用多功能控制器根據需要移動放大區域。
    • 要使放大區域置中,請直接按下多功能控制器
    • 要恢復到實際大小,請輕點[放大或縮小]或按下實際大小按鈕。

注意

  • 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此功能均不可用或受到限制。

    • 設定為以[100.0P]或更高的影片格數記錄4K短片
    • 設定為以[72格/秒S&F]或更高的影片格數記錄4K S&F短片
    • 已安裝VR鏡頭
    • [拍攝: Open Gate 片門全開]設為[]且[拍攝: 短片記錄格式]設為[RAW]以外的選項(限制為2×放大率)
  • 在放大顯示期間即使按下INFO按鈕,也不會在拍攝畫面上顯示亮度資訊。
  • 將[拍攝: 放大短片記錄顯示]設為[開 (螢幕/觀景器)]時的注意事項

  • 如果啟動放大顯示時已開啟短片伺服自動對焦,則會在所選自動對焦區域中繼續進行。自動對焦區域以外的影像區域也可以放大。
  • 放大顯示期間不顯示自動對焦點。
  • 在短片記錄待機期間放大檢視與放大短片記錄顯示具有相同的效果。
  • 拍攝待機期間的操作與正常放大檢視不同。有關[拍攝: 放大短片記錄顯示]設為[]時的操作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放大檢視
  • 如果在放大期間執行[直接選擇自動對焦點]或[將自動對焦點設定至中央],則只有放大的區域會移動,自動對焦點不會。
  • 無法從Camera Connect或EOS Utility控制放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