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訂自動對焦功能

可詳細設定自動對焦功能以適合拍攝風格或主體。

[伺服自動對焦特性](短片記錄時)

短片伺服自動對焦速度

可以設定短片伺服自動對焦的自動對焦速度。此功能在短片記錄期間使用支援慢速對焦轉換的鏡頭*時可用。

您可從標準速度(0)到慢速(七個級別的其中一級)或從標準速度到快速(兩個級別的其中一級)調整自動對焦速度(對焦轉換速度),從而獲得創作短片所需的效果。

* 短片記錄期間支援慢速對焦轉換的鏡頭

兼容2009年之後推出的USM及STM鏡頭。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佳能網站()。

注意

  • 使用某些鏡頭時,即使調整自動對焦速度,速度可能也不會變更。

短片伺服自動對焦追蹤靈敏度

可以調整在短片伺服自動對焦期間主體偏離自動對焦點時(如干擾物體橫越自動對焦點或搖攝時)的追蹤靈敏度(七個級別之一)。

當[自動對焦: 短片伺服自動對焦]設為[啟用]時,此功能可用。

  • 鎖定: –3/–2/–1

    透過此設定,在主體偏離自動對焦點時,減少相機追蹤不同的主體的傾向。設定越接近減號(–),相機傾向於追蹤不同主體的可能性越小。在搖攝期間或障礙物進入自動對焦點時,要防止自動對焦點快速追蹤非目標主體,此設定會很有效。

  • 靈敏: +1/+2/+3

    使相機在追蹤覆蓋了自動對焦點的主體時更加靈敏。設定越接近加號(+),相機越靈敏。要持續追蹤與相機距離隨時變化的移動主體,或快速對焦另一主體時,此設定會很有效。

注意事項

  • 在未啟動時執行的操作將等同於設為[0]。

[自訂自動對焦操作]

預先自動對焦

該功能對拍攝主體大致對焦。當半按快門按鈕時,相機會立即進行對焦。

  1. 選擇[自動對焦: 預先自動對焦]()。

  2. 選擇[啟用]。

注意

  • 請注意,設為[啟用]時,由於會連續驅動鏡頭並消耗電池電量,因此可拍攝的數量會較少。

自動對焦輔助光發光

可啟用或關閉相機或EOS相機專用閃光燈的自動對焦輔助光發光。

  1. 選擇[自動對焦: 自動對焦輔助光發光]()。

  2. 選擇選項。

    • [ON] 啟用

      需要時啟用自動對焦輔助光發光。

    • [OFF] 關閉

      關閉自動對焦輔助光發光。如不想發射自動對焦輔助光時設定。

注意

  • 閃光燈的[自動對焦: 自動對焦輔助光發光]自訂功能設定為[關閉]時,閃光燈的自動對焦輔助光發光功能會關閉。

[自訂控制]

限制要偵測的主體

您可以將[自動對焦: 要偵測的主體]中的可用設定選項限制為偏好選項。選擇要排除的選項,然後按下速控/設定以清除[核取標記]。選擇[確定]註冊設定。

注意

  • 無法同時清除所有項目的[核取標記]標記。

注意事項

  • [自動對焦: 限制要偵測的主體]右端的星號表示預設設定已被變更。

左/右眼睛偵測

您可以將[自動對焦: 眼睛偵測]中的可用設定選項限制為偏好選項。選擇要排除的選項,然後按下速控/設定以清除[核取標記]。選擇[確定]註冊設定。

注意

  • 無法同時清除所有項目的[核取標記]標記。

注意事項

  • [自動對焦: 左/右眼偵測]右端的星號表示預設設定已被變更。

[手動對焦相關]

鏡頭電子手動對焦

對於配備有電子手動對焦的鏡頭,可指定在進行單次自動對焦時的手動對焦調整方式。

  • [單次後關閉] 單次後關閉

    自動對焦操作後,手動對焦調整會關閉。

  • [單次自動對焦後啟用(相同尺寸)] 單次→啟用

    自動對焦操作後,如您持續半按快門按鈕,可手動調整對焦。

  • [單次自動對焦後啟用(放大)] 單次→啟用(放大)

    自動對焦操作後,如您持續半按快門按鈕,可手動調整對焦。可放大合焦的區域並透過轉動鏡頭對焦環來手動調整對焦。

  • [關] 自動對焦模式下關閉

    相機或鏡頭的對焦模式開關置於自動對焦時,會關閉手動對焦調整。

注意

  • 使用[單次→啟用(放大)]時,即使拍攝後立即半按快門按鈕的同時轉動鏡頭對焦環,顯示也可能不會放大。如出現此情況,可透過釋放快門按鈕,待[放大/縮小]出現,然後半按快門按鈕的同時轉動鏡頭對焦環來放大顯示。

注意事項

  • 有關鏡頭手動對焦規格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鏡頭使用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