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止影像裁切/長寬比
使用RF或EF鏡頭時,可以在拍攝前變更長寬比。可以使用[1.6x (裁切)]進行拍攝,就像使用遠攝鏡頭一樣,因為此選項放大了影像的中心(相當於APS-C大小的區域)。
使用RF-S/EF-S鏡頭時,會自動設為[1.6x (裁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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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選項。
- 如不想變更拍攝區域顯示,請按下並轉至步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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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顯示拍攝區域的方法。
- 在步驟2的畫面中,按下按鈕。
- 選擇顯示類型,然後按下。
注意
- 當設為[1.6x (裁切)]或使用RF-S/EF-S鏡頭時,///影像畫質選項不可用。
- 設定[1.6x (裁切)]時,將影像畫質設為///進行拍攝將分別生成///影像。
- 使用RF-S/EF-S鏡頭時,會自動使用[1.6x (裁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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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相片。
設定範例
設定時
設定或使用RF-S或EF-S鏡頭時
設定/時
設定/時
- 當設為[1.6x (裁切)]或使用RF-S/EF-S鏡頭時,會顯示放大約1.6×的影像。
- 當設為[1:1 (長寬比)]、[4:3 (長寬比)]或[16:9 (長寬比)]時,會拍攝黑色遮蔽或框線區域範圍內的影像。
注意
- 當設為[1.6x (裁切)]時或使用RF-S/EF-S鏡頭時,RAW拍攝時不會記錄裁切區域以外的區域。
- 當設為[1.6x (裁切)]或使用RF-S/EF-S鏡頭時,[拍攝區域]對顯示不起作用。
- [: 加入裁切資訊]只在設定[全片幅]時可用。
- 使用外接閃光燈時,閃光燈自動變焦(閃光覆蓋範圍自動調整)不會基於[: 裁切/長寬比]的設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