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止影像裁切/長寬比

您可在拍攝前變更影像區域。設為[1.6x (裁切)]時,會使用影像感應器的中心部分(相當於APS-C尺寸的區域),視角大致相當於鏡頭焦距的1.6倍。其他設定選項可讓您變更用於拍攝的長寬比。

  1. 選擇[拍攝: 靜止影像裁切/長寬比]。

  2. 選擇選項。

    • 選擇[全片幅]、[1.6x (裁切)]、[1:1 (長寬比)]、[4:3 (長寬比)]或[16:9 (長寬比)]。
    • 使用RF-S/EF-S鏡頭時,會自動設為[1.6x (裁切)],且其他選項不可用。
    • 如不想變更拍攝區域顯示,請按下速控/設定按鈕並轉至步驟4。
  3. 選擇顯示拍攝區域的方法。

    • 在步驟2的畫面中,按下INFO按鈕。
    • 選擇顯示類型,然後按速控/設定按鈕。

    注意

    • 當設為[1.6x (裁切)]或使用RF-S/EF-S鏡頭時,精細中/一般中/精細小1/一般小1影像畫質選項不可用。
    • 設定[1.6x (裁切)]時,將影像畫質設為精細中/一般中/精細小1/一般小1進行拍攝將分別生成精細大/一般大/小2/小2影像。
    • 當設為[1:1 (長寬比)]、[4:3 (長寬比)]或[16:9 (長寬比)]時使用RF-S/EF-S鏡頭拍攝,會自動清除設定並使用[1.6x (裁切)]以3:2長寬比進行拍攝。
  4. 拍攝相片。

    • 當設為[1.6x (裁切)]或使用RF-S/EF-S鏡頭時,會顯示放大約1.6×的影像。
    • 當設為[1:1 (長寬比)]、[4:3 (長寬比)]或[16:9 (長寬比)]時,會拍攝黑色遮蔽或框線區域範圍內的影像。

注意

  • 當設為[1.6x (裁切)]時或使用RF-S/EF-S鏡頭時,RAW拍攝時不會記錄裁切區域以外的區域。
  • 當設為[1.6x (裁切)]或使用RF-S/EF-S鏡頭時,[拍攝區域]對顯示不起作用。
  • [自訂功能: 加入裁切資訊]只在設定[全片幅]時可用。

注意事項

  • 有關當設定裁切或長寬比時的像素數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靜止影像像素數
  • 當設定裁切或長寬比時,會在垂直和水平方向維持約為100%的視野覆蓋範圍。
  • 當設定長寬比時,長寬比資訊會添加至RAW影像,且以全片幅進行拍攝。當播放RAW影像時,用於拍攝的影像區域會以線條指示。請注意,在幻燈片播放時只會顯示拍攝影像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