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入/取出電池和記憶卡

將充滿電的電池LP-E17和記憶卡裝入相機。拍攝的影像記錄在記憶卡上。

插入

  1. 滑動記憶卡/電池倉蓋鎖並打開插槽蓋。

  2. 插入電池。

    • 將電子接點端插入。
    • 插入電池直至鎖定到位。
  3. 插入記憶卡。

    • 將記憶卡帶有標籤的一面朝向相機背面,然後插入記憶卡直至卡入定位。

    注意

    • 請確保記憶卡寫入保護開關(1)設定至上方以啟用寫入及刪除。
  4. 關閉插槽蓋。

    • 按下倉蓋直至鎖上。

注意

  • 除電池LP-E17外,不能使用其他電池。

格式化記憶卡

如記憶卡為新卡或已由其他相機或電腦格式化(初始化),請使用本相機格式化記憶卡()。

取出

  1. 滑動記憶卡/電池倉蓋鎖並打開插槽蓋。

    • 將電源開關置於電源關閉
    • 確認資料處理指示燈(1)熄滅,然後再打開記憶卡/電池倉蓋。
    • 如螢幕上顯示[儲存中...],請關閉倉蓋。
  2. 取出電池。

    • 如箭咀所示方向按下電池鎖定桿,然後取出電池。
    • 為避免短路,請始終為電池裝上隨附的保護蓋()。
  3. 取出記憶卡。

    • 輕輕推入記憶卡,然後釋放以彈出記憶卡。
    • 平直拉出記憶卡,然後關閉蓋子。

注意

拍攝時,請勿在顯示紅色[過熱限制(紅色)]圖示後立即取出記憶卡。由於相機內部溫度較高,記憶卡可能會發燙。將電源開關置於電源關閉並暫停拍攝一段時間後再取出記憶卡。拍攝後立即取出發燙的記憶卡可能會導致記憶卡掉落並損壞。取出記憶卡時請小心。

注意事項

  • 因剩餘記憶卡容量以及影像畫質和ISO感光度等設定而異,可拍攝張數會有不同。
  • 將[拍攝: 不裝入記憶卡釋放快門]設為[關閉]可防止您忘記插入記憶卡()。

注意

  • 資料處理指示燈亮起或閃爍時,表示記憶卡正在寫入或讀取影像、刪除影像或傳輸資料。請勿打開記憶卡/電池倉蓋。為避免破壞影像資料或損壞記憶卡或相機,在資料處理指示燈亮起或閃爍時,切勿執行以下任何操作。

    • 取出記憶卡。
    • 取出電池。
    • 搖晃或撞擊相機。
    • 拔下或插入電源線
      (使用另行購買的家用電源插座配件時)。

  • 如記憶卡中已有記錄的影像,影像編號可能不會從0001開始()。
  • 如螢幕上顯示記憶卡相關的錯誤訊息,請取出記憶卡並重新插入。如錯誤持續存在,請使用其他記憶卡。

    如可將記憶卡上的影像傳輸至電腦,請傳輸所有影像,然後使用相機格式化記憶卡()。記憶卡可能會恢復正常。

  • 請勿使用手指或金屬物件接觸記憶卡的接點。請勿讓接點暴露於灰塵或水中。如接點上黏附污漬,可能會導致接觸不良。
  • 多媒體記憶卡(MMC)無法使用。(會顯示記憶卡錯誤。)
  • 不推薦UHS-II microSDHC/SDXC卡與microSD轉SD轉接器配合使用。

    當使用UHS-II卡時,請使用SDHC/SDX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