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碼變焦

當記錄大小設為[Full HD29.97格/秒]/[Full HD23.98格/秒](NTSC)或[Full HD25.00格/秒](PAL),可以約1–10×變焦(或約1.6–10×的APS-C裁切),需要透過放大影像區域中央運作。

  1. 選擇[拍攝: 數碼變焦]。

  2. 選擇選項。

    • 選擇[]。
  3. 使用數碼變焦。

    • 要變焦,請輕點螢幕右下方的[數碼變焦],如果已將[自訂功能: 自訂按鈕]下的[數碼變焦]指定給某個按鈕,請按下該按鈕。
    • 數碼變焦列會出現。
    • 向上按下多功能控制器可放大,向下按下可縮小。
    • 半按快門按鈕會使用[單點自動對焦] (固定在中央)進行對焦。
    • 要取消數碼變焦,在步驟2中選擇[]。

注意

  • 請使用三腳架以免相機震動。
  • 無法使用縮時短片及創意濾鏡。
  • 最大ISO感光度為ISO 25600。
  • 放大檢視無法使用。
  • 由於短片數碼變焦以數碼方式處理影像,因此放大倍率較高的影像會顯得更粗糙。雜訊、亮點等亦變得更加明顯。
  • 場景圖示將不會顯示。
  • 另請參閱難以對焦的拍攝情況
  • 相機的內部溫度可能會升高,因此會縮短可用的記錄時間。
  • [拍攝: 待機:低解析度]設為[]且無法變更()。

注意事項

  • 當[拍攝: 短片裁切]設為[啟用]或使用RF-S/EF-S鏡頭時,放大約1.6–10×。
  • 使用無線遙控器BR-E1 (另行購買, )時,亦可操作數碼變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