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命名
檔案名由四個字母數字字元及隨後的四位數字檔案編號()和檔案副檔名組成。可變更前四個字母數字字元,預設狀態下這些字元針對每台相機都是獨有的,且在相機出廠時被設定。
使用者設定1可用於註冊所需的四個字元。使用者設定2可用於註冊所需的前三個字元,在拍攝後會自動添加表示影像大小的第四個字元。
(範例)
註冊/更改檔案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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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 檔案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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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更改使用者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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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所需的字母和數字。
- 為使用者設定1輸入四個字元,或為使用者設定2輸入三個字元。
- 透過選擇[],可變更輸入模式。
- 要刪除單個字元,選擇[]或按下按鈕。
- 使用或轉盤或者選擇字元,然後按下進行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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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設定。
- 按下按鈕,然後按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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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註冊的檔案名稱。
- 選擇[檔案名稱],然後選擇已註冊的檔案名。
注意
- 首個字元不可使用底線(「_」)。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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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使用者設定2]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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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 + 影像大小」(註冊至使用者設定2時)後進行拍攝將會為檔案名添加表示當前影像大小的第四個字元。所添加字元的含義如下所示。
「***L」:、、或
「***M」:或
「***S」:或
「***T」:
「***C」:
自動添加的第四個字元可用於在將影像檔傳輸至電腦後不打開檔案的狀態下確定影像大小。根據檔案副檔名,您還可識別RAW、JPEG和HEIF影像。
- 使用使用者設定2記錄的短片,檔案名的第四個字元將為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