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止影像裁切/長寬比
通常情況下使用RF或EF鏡頭,會以約36.0×24.0mm的感應器尺寸拍攝影像(全片幅拍攝),但在裁切拍攝時,可分隔並放大影像的中央約1.6×(APS-C尺寸)來實現如同使用遠攝鏡頭的效果,或可在拍攝前根據需要設定長寬比。RF-S和EF-S鏡頭以大約1.6裁切系數(APS-C尺寸)拍攝中央的3:2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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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 裁切/長寬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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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選項。
- 選擇[全片幅]、[1.6x (裁切)]、[1:1 (長寬比)]、[4:3 (長寬比)]或[16:9 (長寬比)]。
- 使用RF-S和EF-S鏡頭時,會自動設為[1.6x (裁切)],且其他選項無法使用。
- 如不想變更拍攝區域顯示,請按下並轉至步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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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顯示拍攝區域的方法。
- 在步驟2的畫面中,按下按鈕。
- 選擇顯示類型,然後按下。
注意
- 設為[1.6x (裁切)]或使用RF-S或EF-S鏡頭時,///影像畫質選項無法使用。
- 設定[1.6x (裁切)]時,將影像畫質設為///進行拍攝將分別建立//影像。
- 設定[1:1 (長寬比)]、[4:3 (長寬比)]或[16:9 (長寬比)]時,使用RF-S或EF-S鏡頭進行拍攝會自動清除設定,並使用[1.6x (裁切)]以3:2長寬比進行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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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相片。
設定範例
設定時
設定或使用RF-S或EF-S鏡頭時
設定/時
設定/時
- 設為[1.6x (裁切)]或使用RF-S或EF-S鏡頭時,會顯示放大約1.6倍的影像。
- 當設為[1:1 (長寬比)]、[4:3 (長寬比)]或[16:9 (長寬比)]時,會拍攝黑色遮蔽或框線區域範圍內的影像。
注意
- 設為[1.6x (裁切)]時或使用RF-S或EF-S鏡頭時,RAW拍攝時不會記錄裁切區域以外的區域。
- 設為[1.6x (裁切)]或使用RF-S或EF-S鏡頭時,[拍攝區域]對顯示不起作用。
- [: 加入裁切資訊]只在設定[全片幅]時可用。
- 使用外接閃光燈時,不會執行基於[: 裁切/長寬比]設定的閃光燈自動變焦(閃光覆蓋範圍自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