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訂自動對焦功能
可詳細設定自動對焦功能以適合拍攝風格或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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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頭電子手動對焦
對於配備有電子手動對焦的RF、EF或EF-S鏡頭,可指定在進行單次自動對焦時的手動對焦調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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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後關閉
自動對焦操作後,手動對焦調整會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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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啟用
自動對焦操作後,如您持續半按快門按鈕,可手動調整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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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啟用(放大)
自動對焦操作後,如您持續半按快門按鈕,可手動調整對焦。可放大合焦的區域並透過轉動鏡頭對焦環來手動調整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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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對焦模式下關閉
鏡頭的對焦模式開關設為時,會關閉手動對焦調節。
警告
- 使用[單次→啟用(放大)]時,即使拍攝後立即半按快門按鈕的同時轉動鏡頭對焦環,顯示也可能不會放大。如出現此情況,可透過釋放快門按鈕,待[]出現,然後半按快門按鈕的同時轉動鏡頭對焦環來放大顯示。
注意事項
- 有關鏡頭手動對焦規格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鏡頭使用說明書。
單次自動對焦釋放優先
您可以為單次自動對焦指定是否優先對焦或釋放時機(當使用輕觸快門拍攝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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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焦
成功對焦前不會拍攝相片。想要在拍攝影像前成功對焦時,這十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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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放
快門釋放優先於對焦。這在拍攝關鍵瞬間尤為重要時非常有用。
請注意,無論主體是否合焦,相機都會拍攝。
切換追蹤之主體
可以指定相機切換自動對焦點以追蹤不同主體的難易度。
適用於臉部+追蹤、區域自動對焦或大區域自動對焦(垂直或水平)自動對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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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優先
盡可能追蹤自動對焦最初確定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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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主體
盡可能追蹤自動對焦最初確定的主要主體。如果相機無法再確定追蹤的主體是否為主要主體,則切換到其他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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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換主體
根據拍攝條件,切換為追蹤其他主體。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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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為[起始優先]時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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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主體條件下相機可能無法連續追蹤主體。
- 如果主體劇烈運動
- 如果主體面向不同的方向或變更姿勢
- 如果自動對焦點偏離主體,或如果主體被障礙物遮擋且無法觀察到主體
- 無論[要偵測的主體]設定如何,都盡可能追蹤透過輕觸選中的主體。
自動對焦失效時的鏡頭驅動
可指定無法自動對焦主體時套用的鏡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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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對焦搜索
如使用自動對焦無法成功對焦,會驅動鏡頭以搜索精確的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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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對焦搜索
如自動對焦開始後對焦偏差極大或無法成功對焦,則不會執行鏡頭驅動。這可防止由於對焦搜索驅動而使鏡頭嚴重脫焦。
警告
- 對於超遠攝鏡頭或其他對焦驅動範圍較大的鏡頭,推薦設定為[停止對焦搜索],這樣可避免因鏡頭明顯脫焦時由對焦搜索驅動導致的大幅對焦延遲。
限制自動對焦方式
可以將可用的自動對焦方式限制為選擇的項目。選擇自動對焦方式並按下添加核取標記[]以將其變為可用狀態。選擇[確定]註冊設定。有關自動對焦方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自動對焦方式。
警告
- 無法移除[手動選擇:單點自動對焦]的[]標記。
注意事項
- [: 限制自動對焦方式]右端的星號「*」表示預設設定已被變更。
自動對焦方式選擇控制
可以設定自動對焦方式選擇方法的切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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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Fn按鈕
按下按鈕,然後按下按鈕。每次按下按鈕都會切換自動對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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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轉盤
按下按鈕,然後轉動轉盤以切換自動對焦方式。
注意事項
- 設為[→主轉盤]時,使用水平移動自動對焦點。
與方向連結的自動對焦點
可為垂直拍攝和水平拍攝設定不同的自動對焦點或區域自動對焦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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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向/橫向都相同
垂直拍攝和水平拍攝使用相同的自動對焦點或區域自動對焦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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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自動對焦點:只有點
可以為各個相機方向((1) 水平、(2) 垂直且相機手柄在上方、(3) 垂直且相機手柄在下方)設定不同的自動對焦點或區域自動對焦框。在根據相機方向自動切換至其他自動對焦點或區域自動對焦框時非常有用。
會儲存為三個相機方向各自指定的自動對焦點或區域自動對焦框。
[5]
的起始伺服自動對焦點
自動對焦方式設為[+追蹤]時,可以設定伺服自動對焦的起始自動對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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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設定的起始自動對焦點
當自動對焦操作設為[伺服自動對焦]並且自動對焦方式設為[+追蹤]時,伺服自動對焦將從手動設定的自動對焦點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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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設定的自動對焦點
伺服自動對焦會由從重點自動對焦、單點自動對焦或擴展自動對焦區域(手動選擇)或擴展自動對焦區域(手動選擇:環繞)切換至[自動選擇自動對焦]或[+追蹤]之前手動設定的自動對焦點開始。要在切換至[自動選擇自動對焦]或[+追蹤]前設定的自動對焦點開始伺服自動對焦時非常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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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
伺服自動對焦的起始自動對焦點會根據拍攝條件自動設定。
注意事項
- 設定[為設定的自動對焦點]時,即使將自動對焦方式切換為區域自動對焦或大區域自動對焦(垂直或水平),伺服自動對焦也會從手動選擇的自動對焦點對應的區域開始。
對焦環轉動
可以反轉RF鏡頭對焦環的旋轉方向來調整設定。
- []一般
- []反方向
RF鏡頭MF時對焦環靈敏度
可以設定RF鏡頭對焦環的靈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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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轉動速度而改變
對焦環靈敏度因旋轉速度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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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動角度連結
無論轉動速度如何,都會根據轉動量調整對焦位置。
靈敏度- 自動對焦點選擇
可以調整應用於選擇自動對焦點位置的多功能控制器靈敏度。
電子全時手動對焦
安裝某些鏡頭時,可自訂使用電子對焦環手動調整對焦的操作。有關兼容鏡頭,請查看佳能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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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
當相機處於開啟狀態時,可進行手動對焦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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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
手動調整對焦操作對應[鏡頭電子手動對焦]設定。
[AF3](短片記錄時)
短片伺服自動對焦速度
當[: 短片伺服自動對焦]設為[啟用]時,此功能可用。
可以設定短片伺服自動對焦的自動對焦速度和操作條件。此功能在短片記錄期間使用支援慢速對焦轉換的鏡頭時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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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啟用
可以設定[永遠啟用]使自動對焦速度在短片記錄時(在短片記錄之前和短片記錄期間)一直生效,或設定[拍攝時啟用]使自動對焦速度僅在短片記錄期間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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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對焦速度
您可從標準速度(0)到慢速(七個級別的其中一級)或從標準速度到快速(兩個級別的其中一級)調整自動對焦速度(對焦轉換速度),從而獲得建立短片所需的效果。
* 短片記錄期間支援慢速對焦轉換的鏡頭
兼容2009年之後推出的USM及STM鏡頭。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佳能網站。
警告
- 使用某些鏡頭時,即使調整自動對焦速度,速度可能也不會變更。
注意事項
- 在未啟動時執行的操作將等同於[自動對焦速度]設為[標準 (0)]。
- [: 短片伺服自動對焦速度]右端的星號「*」表示預設設定已被變更。
短片伺服自動對焦追蹤靈敏度
可以調整在短片伺服自動對焦期間主體偏離自動對焦點時(如干擾物體橫越自動對焦點或搖攝時)的追蹤靈敏度(七個級別之一)。
當[: 短片伺服自動對焦]設為[啟用]時,此功能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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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定: –3/–2/–1
透過此設定,在主體偏離自動對焦點時,減少相機追蹤不同的主體的傾向。設定越接近減號(–),相機傾向於追蹤不同主體的可能性越小。在搖攝期間或障礙物進入自動對焦點時,要防止自動對焦點快速追蹤非目標主體,此設定會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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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敏: +1/+2/+3
使相機在追蹤覆蓋了自動對焦點的主體時更加靈敏。設定越接近加號(+),相機越靈敏。要持續追蹤與相機距離隨時變化的移動主體,或快速對焦另一主體時,此設定會很有效。
注意事項
- 在未啟動時執行的操作將等同於設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