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電池充電

  1. 連接並插入充電器。

    • 將電源線連接到充電器,並將另一端插入電源插座。
    • 未安裝電池時,所有指示燈都會熄滅。
  2. 移除保護蓋。

    • 將隨附的保護蓋從充電器和電池上取下。
  3. 請為電池充電。

    • 將電池滑入(與取下保護蓋相反的方向)並確保牢固安裝至充電器。
    • 您可以將電池裝入插槽A或插槽B
    • 將開始充電,充電指示燈會閃爍或以綠色亮起。
    • 三個充電指示燈 (50%/80%/100%) 均亮起綠色時,充電已完成。
  • 每塊電量耗盡的電池在室溫下(23°C/73°F)需要充電約2小時50分鐘。視乎環境溫度及電池的剩餘電量,充電所需的時間可能會有較大差異。

  • 出於安全原因,在低溫環境(5–10°C/41–50°F)下充電時間較長(最多約5小時)。

警告

  • 請使用充電器LC-E19 為電池LP-E19 充電(均隨附)。無法使用充電器LC-E4N/LC-E4為本電池充電。
  • 因電池的狀況而異,可能無法充電至100%容量。

注意事項

  • 如裝入兩塊電池,會按電池裝入的先後順序依次充電。
  • 剛購買的電池未完全充滿電。

    使用前請為電池充電。

  • 使用電池前一天或當天將其充滿。

    即使未使用已充電的電池,電池電量也會逐漸消耗。

  • 充電結束後,移除電池,然後從電源插座上拔下充電器。

    不使用電池或充電器時,請重新安裝隨附的保護蓋。

  • 請在0–45°C/32–113°F的環境溫度範圍內使用電池。

    為了優化電池性能,請在10–30°C/50–86°F的環境溫度範圍內使用電池。較低的溫度可能會暫時降低電池性能並減少電池的使用壽命。

  • 不使用相機時,請取出電池。

    如將電池長期留在相機內,少量電流會持續釋放,這會導致過度放電並縮短電池壽命。存放電池時,請為電池裝上保護蓋。存放充滿電的電池可能會降低電池性能。

  • 在國外亦可使用此電池充電器。

    此電池充電器兼容100至240 V AC、50/60 Hz電源。請按需要裝上市面有售的對應國家或地區的插頭轉接器。為避免損壞,請勿連接至便攜式變壓器。

  • 必要時,檢查電池充電效能。

    在充電期間按下充電器的性能按鈕可查看電池充電效能,透過三個指示燈以綠色點亮幾個來表示。

    • 電池資訊3 (充電器):電池充電效能良好。
    • 電池資訊2 (充電器):電池充電效能稍有下降。
    • 電池資訊1 (充電器):建議購買新電池。
  • 如電池充滿電後迅速耗盡,則電池壽命已盡。

    檢查電池充電效能()並購買新的電池。

疑難排解CAL 指示燈閃爍。

  • 這表明您應該校準電池(將電池放電),以實現精確的充電容量計算和相機上的電池電量顯示。
  • CAL指示燈以綠色閃爍時,建議進行校準。要在此時為電池充電,請等待約10秒,然後充電將會自動開始。
  • 要執行校準,在CAL指示燈以綠色閃爍時按下CALIBRATE按鈕。CAL指示燈會保持亮起綠色,放電會開始。
  • 在放電完成後會自動開始充電,但請注意,電池電量越充足,放電所需時間就越長。放電所需的預計時間以 14h4h2h指示燈表示,以綠色閃爍的14h指示燈表示放電時間需要約4–16小時。
  • 校準會耗盡剩餘電池電量,這之後,為電池充電需要約2小時50分鐘。要取消進行中的校準並開始充電,請將電池取下然後重新裝入充電器。

警告

  • 多次充電並使用而不進行校準,可能會導致不準確的電池電量顯示()。
  • 在為一塊電池充電的同時可對另一塊電池進行校準,但是無法同時為兩塊電池充電或進行校準。
  • 執行校準時,建議使用快要耗盡的電池。為充滿電的電池LP-E19進行校準並充電需要約18小時50分鐘。

疑難排解 插入電池後,只有100%指示燈立即亮起。

  • 充電開始後只有100%指示燈立即亮起綠色表示內部電池溫度超出範圍。內部溫度返回至5–40°C/41–104°F時,充電會自動開始。
  • 裝入兩塊電池時,只有第二塊電池一側的100%指示燈亮起綠色表示待機狀態。

疑難排解 三個指示燈同時閃爍。

  • 將電池LP-E19以外的電池裝入充電器時,無法進行充電。這種情況下,三個充電指示燈和CAL指示燈會以綠色閃爍。
  • 如果在充電期間,三個充電指示燈連續以綠色閃爍(無論CAL指示燈是否以綠色閃爍),請取下電池並聯繫經銷商或附近的佳能客戶服務中心。
  • 如果在校準期間,三個充電指示燈閃爍,請取下電池並聯繫經銷商或附近的佳能客戶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