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相機的選單畫面進行閃光燈控制

使用2007年以及其後上市的EOS數位相機時,可以從相機的選單畫面設定閃光燈功能或自訂功能。

關於相機的操作,請參閱相機的使用說明書。

閃光燈功能設定

  1. 選擇[外接閃光燈控制]。

    • 選擇[外接閃光燈控制]或[閃光燈控制]。
  2. 選擇[閃光燈功能設定]。

    • 選擇[閃光燈功能設定]或[外接閃光燈功能設定]。
    • 顯示設定畫面。
  3. 設定功能。

    • 顯示的設定畫面與項目視相機而異。
    • 選擇一個選項並設定功能。

    範例1

    範例2

可以在閃光燈功能設定畫面中使用的設定

  • 2012年以及其後上市的EOS數位相機

    在相機的[閃光燈功能設定]或[外接閃光燈功能設定]畫面上,您可以配置一般拍攝、無線電傳送無線拍攝或光脈衝傳送無線拍攝設定。

    雖然EOS 4000D/3000D, EOS 1500D/2000D, EOS 1300DEOS 1200D發佈於2012年之後,但可設定的功能與2007至2011之間發佈的EOS數位相機相同。

  • 2007至2011年上市的EOS數位相機

    EOS-1Ds Mark III, EOS-1D Mark IV/III, EOS 5D Mark II, EOS 7D, EOS 60D, EOS 50D, EOS 40D, EOS 600D, EOS 550D, EOS 500D, EOS 450D, EOS 1100D, EOS 1000D

    在相機的[閃光燈功能設定]或[外接閃光燈功能設定]畫面上,您可以配置一般拍攝與光脈衝傳送無線拍攝設定。若要使用「無線電傳送無線拍攝」,請操作閃光燈進行功能設定。

可以配置的功能如下。可用設定視所使用的相機、閃光模式和無線閃燈功能設定等而異。

功能
閃光燈閃光 啟用 / 關閉
E-TTL 平衡 氣氛優先 / 標準 / 閃光燈優先
E-TTL II測光 權衡式 (面孔優先) / 權衡式 / 平均
連拍時閃光控制 E-TTL每張 / E-TTL 第一張
光圈先決模式下的閃光同步速度
閃燈模式 E-TTL II 閃燈測光(自動閃光) / 手動閃燈 / 頻閃閃燈(頻閃) / 自動外部閃光測光 / 手動外部閃光測光 / 連續拍攝優先模式
無線閃燈功能 無線閃燈:關 / 無線電傳送 / 光脈衝傳送
閃燈變焦(閃光覆蓋範圍)
快門同步 前簾同步 / 後簾同步 / 高速同步
閃燈曝光補償
閃燈包圍曝光
  • 閃光燈閃光

    若要進行閃光攝影,請設定為[啟用]。若僅需使用閃光燈的自動對焦輔助光,則設定為[關閉]。

  • E-TTL 平衡

    可根據喜好設定閃光相片的效果(品味)。可更改環境光線與閃光光線之間的閃光比率,具體視設定而定。

  • E-TTL II測光

    將此設為[權衡式 (面孔優先)]時,閃光被調整為與拍攝主體匹配。高速連續拍攝期間的連續拍攝速度低於[權衡式]或[平均]。設定[權衡式]時,執行閃光控制時優先考慮在連續拍攝過程中閃光。如果設定為[平均],則以整個測光場景平均計算閃燈曝光。視場景而定,可能需要閃燈曝光補償。

  • 連拍時閃光控制

    將此設為[E-TTL每張]時,每次拍攝時均調整閃光。將此設為[E-TTL 第一張]時,在連續拍攝前僅對閃光進行一次調整。第二次及後續拍攝均採用首次拍攝時的閃光輸出。想要優先考慮連續拍攝速度而不更改構圖的情況下有效。

  • 光圈先決模式下的閃光同步速度

    光圈先決自動曝光 光圈先決自動曝光模式中使用Speedlite拍攝時,可以設定閃光同步速度。

  • 閃燈模式

    可從[E-TTL II 閃燈測光]、[手動閃燈]、[頻閃閃燈(頻閃)]、[自動外部閃光測光]和[手動外部閃光測光]或[連續拍攝優先模式]中選擇閃光模式進行所需的閃光拍攝。

  • 無線閃燈功能

    可以設定無線電傳送無線閃光拍攝與光脈衝傳送無線閃光拍攝。相關詳情請參閱「無線電傳送無線閃光拍攝」和「光脈衝傳送無線閃光拍攝」。

  • 閃燈變焦(閃光覆蓋範圍)

    您可以設定Speedlite的閃光覆蓋範圍。選擇[自動]時,閃光覆蓋範圍會根據拍攝鏡頭的焦距與相機的影像感應器尺寸自動設定()。

  • 快門同步

    您可以從[前簾同步]、[後簾同步]或[高速同步]中選擇閃光時機/方法。若要執行一般閃光拍攝,請設定為[前簾同步]。

  • 閃燈曝光補償

    您可以調整閃光燈輸出,程序與曝光補償類似。可在±3級的範圍內,以1/3級為增量設定閃燈曝光補償量。

  • 閃燈包圍曝光

    您可以在自動變更閃光燈輸出的同時拍攝三張照片。可以1/3級為增量設定最多 ±3級。

  • 清除設定

    選擇[清除閃光燈設定]或[清除設定]時,可將閃光燈的設定恢復預設設定。

注意

  • 如果閃光覆蓋範圍自動設定,例如裝上反射轉接器或者使用散光板時,不能設定[閃燈變焦](閃光覆蓋範圍)。

注意事項

  • 內置閃光燈閃光]與[E-TTL II測光]會在「閃光燈功能設定」中的步驟2或步驟3中顯示(顯示的版面配置與程序會因相機型號而異)。
  • 在閃光燈上設定閃燈曝光補償時,不能從相機執行閃燈曝光補償。如果同時設定兩者,則會以閃光燈上的設定優先。

閃光燈C.Fn設定

您可以從相機的選單畫面設定閃光燈的自訂功能。顯示的詳細資訊因所使用的相機而異。如果C.Fn-21至23沒有顯示出來,請操作閃光燈加以設定。關於自訂功能,請參閱「可以自訂功能更改的設定」。

  1. 選擇[閃光燈自訂功能設定]。

    • 選擇[閃光燈自訂功能設定]或[外接閃光燈的自訂功能設定]。
  2. 設定自訂功能。

    • 選擇自訂功能編號(1),然後設定功能。
    • 要清除所有自訂功能設定,請在步驟1中選擇[清除設定],並選擇[清除全部閃光燈自訂功能]或[清除外接閃光燈的自訂功能設定]。

注意

  • 使用2011年或者更早之前上市的相機或者EOS 4000D/3000D, EOS 1500D/2000D, EOS 1300DEOS 1200D時,即使選擇[清除全部閃光燈自訂功能]或[清除外接閃光燈的自訂功能設定],C.Fn-21至23的設定也不會被清除。執行頁面上「清除全部自訂/個人功能」中描述的程序時(),所有自訂功能(C.Fn-00除外)都會被清除。
  • 不能從相機的選單畫面設定或一次性全部清除個人功能(P.Fn)。通過操作閃光燈進行設定。通過操作閃光燈進行設定。